宿州市浩维无纺布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须知
公告时间:2023年06月09日 公告类型:清算公告
债权申报人:
2023年5月30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23)皖1302破申8 号民事裁定,受理宿州市浩维无纺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6月1日指定安徽皖光大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对该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债权申报人应依据管理人日前已经发出的《债权申报表》及本须知的要求,妥善填写及准备相关资料,于2023年7月7日前向管理人送交债权申报资料。
要求:
一、债权申报登记表
填写要求:申报人为公司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申报人为自然人(即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注:1、表格提交原件一份;2、债权申报金额应准确,如有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应附书面说明计算方式及依据】
二、申报人主体资格材料
1、申报人为公司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申报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注:申报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三、证明所申报债权的证据资料
1、各类合同、订单、送货单、发票、付款凭证等;
2、债权如有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及相关登记文件;
3、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或执行的,应提交诉讼、仲裁或执行的有关文件;
4、其他能够证明申报债权事实存在及有效的证据资料;
【注:1、以上均请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准备好原件待管理人核查;2、应提交真实证据,不应有任何伪造或其他明知虚假仍予提交的资料】
四、配合提供管理人可能随时要求的其他资料。
宿州市浩维无纺布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注:①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7日
②宿州市以外的债权人请以邮寄方式(EMS或顺丰快递)送交债权申报资料;宿州市区内的债权人可选择邮寄方式或现场申报方式送交债权申报资料。
③邮寄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环宇国际广场4号楼27层(安徽皖光大律师事务所)(邮寄时请备注“债权申报资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汤伟勤律师(15055729114)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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