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新大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7日 公告类型:清算公告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1302破16号
各债权人:本院已于2023年11月3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宿州市新大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解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你(你单位)应在本院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管理人名称:安徽皖光大律师事务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路530号环宇国际广场4号楼27层楼2725室;邮编:234000;联系人:袁鹏翔、电话:19166557060。)
二、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2月18日9时在院47号审判庭召开。届时须向本院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或者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邮编:234000;联系电话:0557-3907306。)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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