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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时间:2019年05月15日   公告类型:开庭公告

于福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诉被告于福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楼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房红利、秦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诉被告房红利、秦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331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金勇缗:本院受理原告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 民初 242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清:本院受理原告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与被告王清、王卫辉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 民初 472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山东省恒兴油脂有限公司、夏津县鲁燠商贸有限公司、夏津县鑫商源工贸有限公司、张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省恒兴油脂有限公司、夏津县鲁燠商贸有限公司、夏津县鑫商源工贸有限公司、张智、孟令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427 民初 23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偿还原告本金 947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方新: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曹春旺与被执行人王方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27 执 689号拍卖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同时将拍卖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位于武城县甲马营乡龙湾村,房权证武字第12300 号,武国用(2010)第262 号,总层数 2 层,建筑面积 429.75 平方米,阁楼建筑面积171.7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520 平方米,商业用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0年5月24日。拍卖机构:夏津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意向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及其他购买单位或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请与本院执行局 225 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4-3260185。

    夏津县人民法院

    邓军钊:本院受理原告李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9 年 4 月 1 日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点。在宁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龚佑成:本院受理原告曾邦海诉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龚佑成:本院受理原告余相江诉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龚佑成:本院受理原告龚国华诉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省临邑县人民法院

    王汝兵:本院受理原告张树国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林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郑开强:本院受理朱振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425 民初1119 号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以上期间届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齐河县人民法院

    胡光斌:本院受理原告李红波、费汉伟、李同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25民 414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胡光斌:本院受理王长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韩春娥:本院受理李从鱼诉韩春娥、王长杰、韩爱臣、王汉民、王贝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刘玉龙:本院受理赵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明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1425 民初 25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明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1425 民初 42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齐河县人民法院

    刘允宝:本院受理冯学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付国友: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玉栋诉河北福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金光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奥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 年 2 月 26 日作出(2019)鲁 14 民终51号民事裁定书,“一、撤销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 1426 民初2210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重审”。本院于2019 年 3月 6 日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河北福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玉栋诉你公司、山东金光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奥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 年 2 月 26 日作出(2019)鲁 14 民终51号民事裁定书,“一、撤销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 1426 民初2210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重审”。本院于2019 年 3月 6 日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芦玉红:本院受理高家泉上诉李军、芦玉红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兴磊:本院受理史海滨、陈玉霞上诉曲传明、原审被告张兴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德省、山东阳谷江北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阳谷景阳冈良种猪繁育养殖有限公司、孟现壮、孙秀贤、聂春莲、梁亚会、徐璞:本院受理史仁岩、岳彩素上诉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原审被告徐德省、山东阳谷江北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阳谷景阳冈良种猪繁育养殖有限公司、孟现壮、孙秀贤、聂春莲、梁亚会、徐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延军: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峰诉被上诉人蒋家龙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鲁 15民终 522 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一、撤销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17)鲁1502 民初5370 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张峰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4300元予以退回。自公告日起 60日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依据生效的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2018)鲁 1581民初 709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姬相哲名下位于临清市新华办事处果园街南门村的不动产一处,经网络司法拍卖,买受人李友中以最高价1694800元买受该处不动产,本院依法下达(2019)鲁1581 执 7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姬相哲名下的位于临清市新华办事处果园街南门村的不动产一处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买受人李友中所有、使用。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

    临清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李广钧申请宣告陈春燕失踪一案,于2019 年1月 28 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2019 年 4月 29日依法作出2019鲁1581 民特3 号判决书,宣告陈春燕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临清市人民法院

    张广波:本院受理原告张淑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581 民初253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清市人民法院

    王克肖、张艺:本院受理原告薛士秋诉王克肖、张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581民初 4403号临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清市人民法院

    张万军:本院受理原告临清海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作出(2019)鲁 1581 民初 140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清市人民法院

    赵国军:本院受理原告辛淑梅诉你及赵长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赵长瑞不服我院(2018)鲁1581民初4124 号民事判决,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

    临清市人民法院
中国公告网 公告时间:2019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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