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1日法院公告
公告时间:2020年08月12日 公告类型:开庭公告
莱州市人民法院
徐朝兰:本院受理原告赵玉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8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许学良:本院受理原告杨雪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687民初12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阳市人民法院
刊登媒体: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您可能对以下公告感兴趣:
证件丢失不要愁
证件丢失不要愁 及时挂失免纠纷 报失当日就上网 安全快捷您放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如身份证丢失会给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甚至被他人冒用,侵犯您的合法权益。只有及时在网上和登报声明公告证件丢失,才能证明和免除法律责任,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丢失身份证等证件请及时与中国公告网、中国声明公告网 联系挂失,以免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